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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人看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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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3-24 10:16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情人看针

作者: 叶德正、吕素丽╱综合报导 | 中时电子报 – 2012年3月24日 上午5:30.
中国时报【叶德正、吕素丽╱综合报导】

又见恐怖情人!患有爱滋病的陈姓毒虫,不满女友提出分手,廿日将女友载到山区谈判,陈嫌见感情无法挽回,竟持针筒扎入手臂吸满自己的爱滋血后,强行注射到女友手臂,再将女友载往某停车场性侵。警方前天深夜到陈男住处逮人,依妨害性自主、重伤害罪嫌移送板检侦办,检方讯后声押获准。

卅五岁的陈姓男子在板桥某工地担任吊车司机,也是警方列管的爱滋毒虫,与卅三岁的女友小莉(化名)皆有毒品前科,两人在板桥同居,分合多次。两个星期前,小莉提出分手,搬回家中居住,陈男多次试图挽回感情,始终不得其门而入。

廿日深夜,陈男以“购买中古手机”为由,将小莉约出来,载往新北市某山区谈判,企图挽回感情,但双方一言不合发生拉扯,陈男出手揍了小莉几拳,小莉右手指在拉扯中骨折。

陈男见感情无法挽回,涉嫌将预藏装了不明液体的针筒朝小莉注射,吓得小莉大叫,陈男将针筒拔出后,插入自己手臂吸血,又对小莉再补了一针,把血液全注射到小莉体内。事后将小莉带往某停车场性侵,再载回小莉住处扬长而去。

小莉案发后越想越害怕,赶紧到医院就医与抽血检验,且惊恐万分不断询问是否会感染爱滋,医院社工询问下,陈男恶行才被曝光。

陈男到案时辩称,他帮女友施打的是海洛因,并非爱滋血;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,并非性侵。但检方认为陈男涉嫌重大,加上曾被通缉,认定有逃亡之虞,向法院声押获准,板桥地院廿三日裁定收押禁见。

成功大学医学院护理系副教授、台湾爱之希望协会秘书长柯乃荧博士说,被注射爱滋病患血液的女性,只要在七十四小时之内到指定医院看感染科,给予预防性投药,连续服用廿八天,感染爱滋病的机率几乎没有。这如同医护人员不小心被爱滋针刺到一样,感染率为千分之三,但因有预防性投药,台湾至今没有医护人员因而感染爱滋。

法界人士指出,陈男被依妨害性自主及重伤害罪嫌移送,但小莉尚未被验出因此感染爱滋,重伤害罪是否成立仍有疑义。而小莉也可能在事前即已感染爱滋,但处于空窗期,这次的注射是否就是感染原因,仍待检方进一步厘清,陈男所犯法条也可能随之改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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