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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偷狗不成 用狗圈套民警脖子开车拖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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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7-18 11:15:3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男子偷狗不成 用狗圈套民警脖子开车拖行
2008年07月18日 08:31 东南新闻网

    两名男子偷狗时被民警制止,一气之下,拿起套狗的铁丝圈,套住民警的脖子驾车拖行。所幸铁丝被扯断,民警幸免于难。昨日,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分别以故意杀人罪(未遂)、故意伤害罪判处施某秋、郭某其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、4年零6个月。

    2007年8月2日凌晨,犯罪嫌疑人施某秋和郭某其驾驶摩托车,在福州市金晖新村附近一小巷子内用铁丝圈套狗,路过的陈警官上前制止,同时出示警官证表明jing cha身份,并要求两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。此时,郭某其回答忘记带了,陈警官当即把摩托车钥匙拔下,要求两人把狗放掉,接受进一步盘查。把狗放了后,郭某其趁陈警官不备,偷偷地从身上掏出另一套车钥匙启动摩托车,二人跃上摩托车飞快开溜。

    逃了一段后,两人又追了回来,用铁圈套住陈警官的脖子拖行。所幸因受力过猛铁丝断裂,陈警官幸免于难。

案发后,福州晋安警方全力追捕。同年8月6日,施某秋、郭某其被抓捕归案。
发表于 2008-7-18 11:59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猛人啊~
发表于 2008-7-18 12:31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牛的很
发表于 2008-7-18 12:36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还有这么牛的人
发表于 2008-7-18 12:37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呵呵  牛人啊
发表于 2008-7-18 22:10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好牛啊
发表于 2008-7-19 09:51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判得太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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