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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星月人妖的七宗罪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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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0-4 12:48:1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星月人妖 于 2009-10-4 12:59 编辑

行不改名做不改姓,
本人是日 攻 网的pXXXXXXXX(皇太极和谐之)
法宝的ID是GXXXXXXXX(皇太极和谐之)
看了今日的帖子,于是我注册了小号 星月人妖。

序,昨日看到皇大的论日-攻的堕落贴,豁然开朗,早就看不惯“星月人妖”了。于是把心里的想法写出来。不过发在那个网站,估计我会和皇大一样被删号,还是发到这个民主一些的地方来。
下图就是此人妖的照片,丑死了,亏人家还说你帅

11093_m.jpg

罪行一、自以为是
我是老日-攻网友了,也是老法宝会员了,你确实把网站搞得不错,资料很多,但是你还真以为你是一把大刷子啊?整天文化东文化北的,好像你就是那个吞食文化的代言人吗?少扯淡了,这种东西是后人评价的,不是你自己给自己装裱的。

罪行二、心胸狭窄
在你那网站,人家回帖稍微有不爽,你就会封号,删号。什么了不起的啊?你不信去做个调查,有几个人是真正鸟你的?不都是为了去下你那的东西,你再看看法宝网,我就记得皇太极曾经发过一个帖子,接受大家的批评意见和建议,里面骂的人多的是,他都虚心一一解答,和改进,你这个小眼睛的娃,你懂得什么叫肚量吗?

罪行三、眼红后部分青红皂白
你知道刘德华和皇太极还有复刻组的成员,制作吞2,花了1年多啊,你有这能耐吗?最后的两个月,皇太极每晚上回家制作几个小时的全彩攻略,你能做吗?他们拿这些出去卖钱了吗?你二哥个人妖!眼红了吧,找人来造谣说他们利用吞食去赚取商业利益,人妖大姐,收了你一分钱吗?人家皇太极每年私人投入网站的钱都8000-1w,你有吗?他会在乎这点费用。可能他收入高罢了。不要眼红了之后就忽略人家背后的辛勤劳动,给人家挂上商业罪名?再说了人家如果要商业化早就做了,他为什么不做呢?还不是为了广大玩家,你有能力将东西商业化吗???

罪行四、以点盖面
你tmd骂人请指对象骂,你骂皇太极,狗也拦不住你,但是你为什么要连人家的网站一起骂?你有什么权利骂?人家皇太极指名道姓只骂你一个人。据我了解他对[需要回帖的日G网]还是很钦佩的。当然包含以前的你。你这人妖,从来不会反省自己。人家给你的好心的建议,你都不表态下。

罪行五、装B
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?搞了点小成绩就洋洋得意?自诩吞食文化?网站配得起,这个没话说,你这个人配得起吗?找你帮点忙和什么似的,碍于面子,不得不和你低头。人家皇太极,网站上大大小小的图只要发了需求,都做出来了,你能么你?整天就会发回复贴骗钱。你怕我不知道你!

罪行六、造谣撞骗
我说话难听了点,但是上述都是事实,此条待我拿到证据后,再来更新出来,星月人妖,我早看你不顺眼了,好不容易有个皇太极跳出来骂你,我是不会收手的。

罪行七、错上加错
长得丑不是你的错,也不是你爸妈的错,拿出来吓人,也不是你的错,但是你却用来干如上这些缺德的事情,就是的大错了
发表于 2009-10-4 12:49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大哥,你这不是害我吗?呵呵

讨伐 腥月小妖 是我的个人行为,请不要趟这趟浑水,虽然你用的是小号,但是哪天被人妖发现了你日·攻的号肯定是被删的哦。
保护你的ID,先把你宣称的ID和谐一下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10-4 12:52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皇老大,你千万别删这个帖子,
我在日 攻潜了这么多年,也就是最近现在越来越不爽了。就是针对星月人妖这个人。
终于借这个机会把心里话说一下。

帮我加亮置顶吧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10-4 12:58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皇大 要不要去 mop去人肉搜索 一下 星月小妖这个人,把他的资料爆料一下?
发表于 2009-10-4 13:02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不要。也请你息怒下,网上的事情,看看就好,上网嘛  开心就行,不要因为这点小事伤神。谢谢你的支持

加亮置顶?不删就不错了。
请你务必QQ联系一下我  19139854
发表于 2009-10-4 15:37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......观望下  LZ貌似火气很大
发表于 2009-10-4 19:28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明白说什么意思呢,我觉得还是把帖子锁了合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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